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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的遺囑
1936年9月5日,魯迅在病中“引起死的豫想”,就提筆寫下雜文《死》。一個多月后,魯迅病逝。文中那段“留給親屬的話”,遂被視為他的臨終遺囑。概括起來,有八件事:
一、 不得因為喪事,收受任何人的一文錢。——但老朋友的,不在此例。
二、 趕快收殮,埋掉,拉倒。
三、 不要做任何關于紀念的事。
四、 忘記我,管自己生活。——倘不,那就真是糊涂蟲。
五、 孩子長大,倘無才能,可尋點小事情過活,萬不可去做空頭文學家或美術家。
六、 別人應許給你的事物,不可當真。
七、 損著別人的牙眼,卻反對報復,主張寬容的人,萬勿和他接近。
八、 我的怨敵可謂多矣,我的決定是:讓他們怨恨去,我也一個都不寬恕。
這些遺囑,考慮周全、觀點鮮明。前三條,是關于喪事辦理的。文字簡明精準,態(tài)度堅決徹底。魯迅告誡家人:自己去世后,喪事要從簡從速,不搞鋪張浪費,不辦紀念活動,更不能把葬禮當成斂財?shù)氖侄巍t斞溉ナ篮螅虾:芸斐闪⒘擞刹淘唷壬酵暝臁⑺螒c齡、茅盾、周建人等人組成的治喪委員會,第一天前去吊唁的就有近5000人。魯迅雖然去世了,但他的文章和精神永遠不會“埋掉,拉倒”,而是一直鼓舞著億萬大眾的心。
第四條,是寫給妻子許廣平的。魯迅希望自己逝世后,妻子能盡早忘記他,過好自己的生活,而不是一味沉浸在哀傷痛苦當中。“糊涂蟲”的稱謂,十分貼合魯迅的氣質,也表達了他內心的不安。
第五條,是對孩子成長提出希望。魯迅提醒孩子要務實,不圖虛名,不要去涉足那些不擅長的領域。魯迅唯一的兒子周海嬰謹遵父親遺言,他后來上的是北京大學物理系,主修無線電專業(yè),畢業(yè)后成為國內無線電行業(yè)的專家。
第六、七、八條,是魯迅愛憎風骨的充分體現(xiàn)。他告誡親人,要有自己的立場,不要隨便相信別人。他認為,對敵人講寬恕講仁慈,就是對革命的殘忍。(王劍)
編輯:廖昕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