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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付式消費,這些套路須防范
健身打卡支持返現、女王形象免費打造、完成次數免費續期……這些“免費午餐”的商業模式背后,常常隱藏著諸多陷阱。
健身打卡能返現?
陳某與某健身公司簽訂年卡協議,約定陳某支付3200元后,每完成一定次數的打卡便可獲得返現。按約定,完成39次打卡后,商家應返還全部款項。陳某按照約定完成了全部打卡要求,但商家僅返現1275元,剩余1925元遲遲未歸還。協商無果,陳某將商家告上法院。
北京豐臺法院經審理認為,雙方簽訂的協議合法有效,雙方應依約履行義務。法院判決商家在判決生效后7日內向陳某退還剩余款項1925元。
民法典第465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同時,根據第509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北景钢?,消費者陳某已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了全部打卡義務,商家理應按約履行返現承諾,其無正當理由拒絕返還剩余款項違反合同約定,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免費打造“女王形象”,是福利還是陷阱?
楊某支付8780元誠意金參與某美容美發中心的“女王形象代言人”活動,合同約定完成年卡項目次數即可退還誠意金。商家提供了預先擬定的合同供楊某填寫,合同中載明完成年卡項目次數即可退還誠意金。合同中可供勾選的項目包括贈送項目和高端項目兩類,然而,在簽訂協議時商家僅勾選了36次店內贈送項目,而未勾選6大高端項目。楊某完成了36次贈送項目后,商家卻以未完成高端項目為由拒絕退款。楊某遂將商家告上法院,要求退還誠意金。
豐臺法院經審理認為,雙方爭議焦點在于對商家格式條款的解釋。由于合同條款為商家單方預先擬定,存在兩種解釋可能時,應當作出不利于商家的解釋。根據合同內容及勾選情況,法院認為年卡項目應為已勾選的36次贈送項目。最終,法院判決商家在判決生效7日內退還楊某8780元。
挑戰成功就能延期,但商家提前閉店怎么辦?
唐某支付1299元購買某健身俱樂部的健身挑戰卡,約定該卡有效期為3個月,每完成36次打卡即可獲得額外3個月時間,以此類推,封頂12個月。但唐某開卡后第19天,健身俱樂部因欠繳物業費和水電費而停業,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雙方協商無果,唐某將某健身俱樂部訴至法院。庭審中,唐某提出按照12個月計算有效期,同意扣除一個月費用109元,退還剩余健身費用1190元。
經法院審理認為,健身俱樂部因停業導致合同無法履行,嚴重影響唐某的合同權益,唐某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退還剩余費用。最終,法院根據雙方合同約定及唐某享受健身服務的具體情況,判決商家向唐某退還1190元。
根據民法典第563條規定,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作者單位: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
編輯:錢子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