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法治>資訊
“AI”換臉、游戲“換皮”……
新興領域侵權裁判規則更明晰“AI換臉”,侵害了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
陳某在抖音平臺發布13段其拍攝的女子身著古裝展示的短視頻。上海易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易某公司”)開發抖音小程序“某顏”,使用AI視頻合成算法為用戶提供換臉技術。“某顏”上展示的13段短視頻與陳某發布的13段短視頻,僅在人物面部五官特征上存在差別,視頻場景、鏡頭、人物造型、動作則基本一致。“某顏”用戶可通過觀看廣告或購買會員,將小程序上展示的視頻中的人臉換成用戶自己的人臉并進行保存。
上海嘉定法院一審認為,陳某拍攝的原始視頻在內容編排、景別選取、拍攝角度等方面體現了獨創性的選擇安排,屬于受著作權法保護的視聽作品。“某顏”小程序展示的涉案視頻,系通過AI算法將原始視頻進行局部替換合成,二者構成實質性相似。易某公司侵害了陳某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該行為既非獨創性改編,亦不構成合理使用,也不適用技術中立抗辯。最終,法院判決易某公司賠償陳某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7500元。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知識產權法教研室主任、教授萬勇表示,本案判決明晰了人工智能技術應用的合法邊界,平衡兼顧技術創新發展和權利依法保障,護航人工智能向上向善。
規制“換皮”侵權行為,可適用反不正當競爭法
《某某覺醒》是一款戰爭策略模擬游戲,《某某官》是一款微信平臺小程序游戲。《某某覺醒》運營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認為《某某官》游戲“換皮”行為構成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請求判令構成侵權。經比對,兩款游戲整體結構、玩法系統基本相同,細致到游戲元素的參數類型、具體數值、交互關系等均一一對應,甚至大量文字表述錯漏完全一致,不同之處僅在于美術視聽素材。一審法院認定被訴行為構成著作權侵權,判令《某某官》的運營公司立即停止開發、運營和推廣《某某官》游戲。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認為,著作權法保護的是對游戲玩法規則的獨創性表達,游戲玩法規則不構成“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故被訴行為不構成著作權侵權。但是,被訴行為違背誠信原則和商業道德,通過“換皮”方式分流和搶占了相關游戲市場份額,擾亂市場競爭秩序,嚴重損害《某某覺醒》運營公司的核心競爭利益,構成不正當競爭。
萬勇認為,本案進一步厘清了著作權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游戲玩法的法律邊界,提供了審理電子游戲侵權案件的分析框架,有助于促進數字文化產業創新創造和良性競爭。(記者 徐艷紅)
編輯:錢子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