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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陽法院發布《涉影視作品知識產權全鏈條司法保護白皮書(2020-2024年度)》
人民政協網北京4月25日
朝陽法院民事審判五庭庭長崔立斌介紹,近5年來,朝陽法院審結的涉影視行業知產民事案件整體呈增長的趨勢。涉影視行業知產民事糾紛發生在影視作品的籌備、創作、商業使用等各個環節,如擬開發IP的權利
“案件審理中我們發現,影視作品創作與傳播的各階段存在不同的法律風險。”朝陽法院民事審判五庭副庭長鞠仁提示,在影視作品的創意孵化階段,相關主體應重點注意劇本委托創作的驗收標準、劇本抄襲與借鑒的邊界、劇本改編及保護作品完整性、服化道使用、署名等問題;在拍攝制作階段,法律風險集中于附帶性使用他人作品、發行前素材泄露等環節;而在宣傳發行階段,糾紛主要在于影視作品的截圖、劇照、海報等作品元素的合法使用,表演者權利范圍,影視衍生品的法律保護等。
據悉,《涉影視作品知識產權全鏈條司法保護白皮書(2020-2024年度)》中發布了朝陽法院審理的7個涉影視作品知識產權侵權典型案例。通報會上,朝陽法院民事審判五庭法官田芬就4起案例進行現場通報。其中,某電影的著作權人某文化公司,未經許可完整使用了張某在旅游社交平臺發布的某建筑的照片,法院依法認定該文化公司構成著作權侵權;某公司違反合同保密約定,在進行電影《悟空傳》的音頻后期制作時將部分工作外包給案外人,并通過網盤向案外人傳輸電影素材導致素材泄露,法院判決該公司構成侵害商業秘密,賠償損失330余萬元。此外,典型案例還包括認定影視作品的劇照、海報的著作權歸屬劇照、海報的作者,而不歸屬于影視劇著作權人;未經授權使用他人影視作品進行衍生品開發構成著作權侵權等。
編輯:錢子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