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科技>資訊
中國科協:推選院士候選人要嚴格遵守“十不準”
人民政協網北京4月28日電(記者 王碩)4月25日,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啟動2025年院士增選工作。同日,中國科協印發通知,啟動全國性學術團體推選院士候選人工作,并提出《中國科協推薦
通知要求,各全國性學術團體要樹立鮮明的推選工作導向,堅持優先國家需要、優選頂尖人才、優化人選結構,堅持減少科技工作者負擔、減少對科技界的擾動、減少推選工作成本,堅持嚴把選拔標準、嚴格評審程序、嚴肅評審紀律,突出科學家精神和學術道德,堅決破除“四唯”,打破論資排輩,不以“帽子”評判人才。
《中國科協推薦
一是全國性學術團體嚴格按照推選程序組織推選,不準開展可能影響或干擾推選工作的任何活動。
二是全國性學術團體不準將因品德失范、學術不端和違反科技倫理等問題受到處理的人員,以及因違紀違法等問題受到處理且尚在影響期內、或發生嚴重違紀違法行為的人員作為院士候選人。
三是候選人、候選人單位不準以直接或間接、明示或暗示、委托他人等方式,開展請托、游說、拉票、助選、
四是候選人不準以匯報、請教、征求意見等名義拜訪全國性學術團體、專家等有關單位和人員,為推薦
五是候選人應保證材料真實性,不準有弄虛作假、侵占他人學術成果等行為。
六是候選人所報材料不準涉及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及重要敏感事項。
七是專家應堅決抵制各種干擾推選、搞公關、拉選票等不當行為,不帶個人、部門、行業的偏見,客觀公正地做好推薦
八是專家應嚴格執行回避制度,不準有應回避不回避行為。
九是所有相關人員不準以任何形式為候選人
十是所有相關人員不準收受候選人及其單位贈送的禮品、禮金,不得泄露專家信息以及對候選人的討論、評價、投訴及調查處理意見、表決結果等方面的情況。
中國科協還明確,如有違反“十不準”要求的,視情節給予全國性學術團體約談、當次推選無效、取消1-3次推選資格等處理;給予候選人提醒、取消候選人資格、永久不再通過學術團體推選等處理;給予專家提醒、取消當次專家資格、永久不再邀請參加學術團體推選等處理;對中國科協工作人員,由紀檢監察機關嚴肅處理;對非中國科協工作人員,交由其人事主管部門
編輯:馬嘉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