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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藍皮書》:中國涉外法律法規體系基本形成
《法治藍皮書》指出,2024年,中國涉外法治體系建設取得顯著成果。在涉外立法方面,我國涉外法律法規體系基本形成。2024年,涉外立法在維護多元穩定安全的對外經貿關系方面取得進展,特別是關稅法、《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等重點領域立法的頒布,為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的新體制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隨著涉外立法頂層設計的“四梁八柱”基本形成,2024年涉外立法的工作重心從“大塊頭”的綜合性法律向“小切口”的專門性法律縱深推進。
在涉外執法方面,中國加強涉外領域執法能力建設,探索建立中國法域外適用的法律體系,在經貿、刑事犯罪、國家安全等領域的立法明確了涉外執法的合法性,并逐步探索建立雙多邊執法合作機制,有力維護了中國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2024年,反外國制裁、貿易救濟、電信詐騙等領域的中國法域外適用機制更加成熟,雙多邊跨國執法合作行動針對性更強。公安部門依據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規定,會同外交部門加強國際執法司法合作。
在涉外司法方面,涉外司法審判、涉外檢察工作、涉外司法組織建設以及涉外司法合作等領域發展迅速。2024年人民法院共審結涉外民商事案件2.6萬件,同比增長6.1%,涉外審判制度持續優化,“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平臺推進國際商事糾紛公正高效解決。新修正的民事訴訟法引入“適當聯系”的管轄規則,拓展了域外司法管轄權。2024年12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專門印發《關于加強涉外檢察工作的意見》加強涉外檢察工作。2024年,中國在司法合作領域取得重大突破,辦理國際司法協助案件5644件,同比增長15.4%。
在涉外法律服務方面,中國大力推動商事仲裁、調解制度的創新,規范和發展涉外律師服務業,推動涉外法律服務高質量發展。2024年,仲裁法(修訂草案)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商事調解條例被列入國務院立法計劃預備項目。上海國際仲裁中心和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也陸續施行新規則,引入國際仲裁領域的新發展理念。截至2024年底,中國的律師事務所已在37個國家和地區設立207個分支機構和若干個辦事機構,其中在相關“一帶一路”共建國家和地區設立了73個分支機構。
2024年,商事仲裁和調解領域的地方法治化進程加快。地方積極出臺仲裁、調解相關地方性法規,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試點全面推進,中國—東盟商事仲裁協作中心、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北京代表處等掛牌運行。
《法治藍皮書》指出,2025年中國迫切需要加強統籌協調工作,完善涉外法治體系建設。要進一步加強重點領域涉外法律法規供給,提高涉外立法的系統性、協同性、整體性、有效性。要推動與周邊國家建立制度化和常態化的刑事司法合作機制,有力打擊跨境電信詐騙、人口販賣等跨國犯罪。要堅持以高質量涉外法治保障“一帶一路”建設,著重加強以公共法律服務為引領、社會化法律服務為支撐的涉外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構建一套維護海外中資企業和公民合法權益的涉外法律服務網絡。要加強涉外法治人才培育和引進,提升中國法律服務市場的國際化程度,為涉外法治人才培育與發展提供平臺。(記者 徐艷紅)
編輯:錢子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