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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大河之水》:
識別直播帶貨花樣“套路”虛假宣傳“吹牛皮”,產品質量惹人疑
劇情:
主播何超:不論你是干皮還是油皮,都可以放心地去使用。當然我也知道,這個品牌主打的是高端路線,價格不便宜。來,這瓶水乳,附贈一瓶同系列的精華。
主播助理:超哥,粉絲寶寶們說一瓶不夠啊。
主播何超:再送三瓶水乳,再加三瓶夠不夠?還不夠?再來一盒面膜!
看劇有疑:
直播帶貨模式下,消費者主要基于對主播的信任購買產品,而對產品本身質量的關注度有所下降。主播利用自身影響力優勢,對產品質量進行夸大、不實的描述,是否要承擔法律責任?
法官釋法:
虛假宣傳是指經營者在商業活動中,針對商品或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編造與實際內容不相符的虛假信息,欺騙、誤導消費者?。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規定,帶貨主播等經營者若構成虛假宣傳,將面臨一系列嚴重的法律后果,包括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甚至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同時,若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因經營者的虛假宣傳行為受到損害,也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如2024年9月受廣泛關注的“三只羊月餅”事件,有關部門通報,合肥三只羊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網紅主播“小楊哥”受廣州市美誠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通過直播銷售“香港美誠月餅”,其宣稱的在港銷售近20年品牌等內容構成虛假宣傳,后續三只羊公司受到有關行政部門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行政處罰。
捏造人設“割韭菜”,戲精上身切莫信
劇情:
主播何超:99元包郵到家!三二一,上鏈接!怎么拍下都是138元?家人們,稍微等一下,不要著急付款。
主播助理:超哥,你忘了之前和品牌方對接的時候……
主播何超:我知道,你不用說了。這樣,今天來我直播間的觀眾,都是陪伴我3年左右的家人們。沒有你們的陪伴,就沒有我的今天。今天趁這機會,給大家送一波福利。運營,把鏈接價格改回來……來,超出多少錢我個人補貼!
看劇有疑:
捏造人設是帶貨主播快速吸粉、流量轉化的常規策略。為引關注,主播以“虧本甩賣”“哭窮賣慘”等方式博取同情引導觀眾沖動消費的行為是否涉嫌違法?
法官釋法:
廣告法規定,廣告主應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在直播帶貨過程中,主播以虛假的悲慘經歷或情感劇本作為廣告素材,吸引、誘騙消費者購買商品,這種行為屬于發布虛假廣告。若經營者發布的虛假廣告使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廣告主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承擔刑事責任。如在網絡主播“涼山孟陽”“涼山曲布”直播帶貨虛假廣告案中,行為人假借“助農”之名,拍攝采購農戶產品的虛假視頻,利用消費者對涼山農產品品質的信任,銷售非當地產品欺騙消費者,銷售額達3500萬余元,非法牟利達1300萬余元,屬于利用廣告對商品作虛假宣傳且情節嚴重的行為,最終被認定為虛假廣告罪。
編造原價“虧本賣”,價格欺詐玩套路
劇情:
主播何超:但是今天在我直播間,我給家人們拿到最低的價格!總價值379元的產品,今天在我直播間只需要99!99包郵到家!粉絲寶寶準備了!
看劇有疑:
主播在帶貨時虛構較高的商品原價,再通過所謂的“讓利大促”活動,讓消費者誤以為撿到了“大便宜”,誘騙消費者購買商品,這種行為是否構成價格欺詐?
法官釋法:
價格法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個別主播為了提高帶貨銷量,直播時使用話術,虛構商品原價,主要表現形式有:商品所謂的“原價”實際并無歷史交易記錄;先隨意提高商品價格,再以所謂折扣價銷售;以低價吸引、誘騙消費者,最終卻以高價進行結算。這些做法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造成消費者誤解,屬于法律明文禁止的價格欺詐行為,應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能責令停業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
(作者單位: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編輯:錢子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