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材種植業是中醫藥發展重要載體,更是促進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帶動群眾增收致富、推動鄉村振興的重要產業。
建議:相關部委因地制宜優先將三七等草本類中藥材種植用地按耕地進行認定,不再納入園地進行管理;或將三七等草本類中藥材種植用地移出“園地”管理清單,列為“輪歇地”或“休耕地”管理;不再開展用地進出平衡,切實為以三七為代表的草本類中藥材種植創造政策發展空間,釋放政策紅利。
編輯:薛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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