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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員工串通投標損害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獲刑
人民政協網北京5月21日電(記者 徐艷紅)招標投標市場是全國統一大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效益、推動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作用。當前,串通投標犯罪案件呈現出犯罪主體多元化、犯罪手段隱蔽化、犯罪鏈條組織化的新特點和新動向,擾亂了招投標市場秩序,損害了經營主體合法權益。為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5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布6件人民法院審結的串通投標及其關聯犯罪典型案例。這些案例明確了法律適用標準,統一了裁判尺度,為有效懲處犯罪、維護市場秩序提供了指引。其中,一起損害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串通投標案引起關注。
案情顯示,2022年6月,青島某公司通過招標系統發布招標需求,被告人張某作為該公司員工
山東省青島市嶗山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作為青島某公司負責招標的工作人員,通過操控評委打分的方式排除公平競爭,其行為構成串通投標罪,遂以串通投標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8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宣判后,張某上訴,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最高法相關負責人點評該案時表示,本案是一起發生在民營企業自主開展的公開招標中“操控評委打分”的串通投標典型案例。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在民營企業招投標過程中,部分投標人盲目追求利益,通過關聯公司圍標、與招標單位人員串通等違法犯罪手段來謀求中標,損害民營企業利益。本案中,張某作為招標公司負責招標的工作人員,明知投標人使用關聯公司圍標,仍通過引導、干擾、代替評委打分的方式為圍標公司謀取高分,使圍標公司成功中標。這種行為不僅侵害了正常的招投標市場秩序,也損害了招標人和其他投標人的合法利益,嚴重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人民法院在審理此案時,充分考慮了其涉及招標人與投標人內外勾結,多次“協調”多名評委給圍標公司打高分等情節,損害招標單位民營企業利益,認為不宜適用緩刑,體現了堅定保障民營企業利益,堅決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經濟秩序和良好營商環境的決心和態度。
編輯:錢子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