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價值廢塑料造成的白色污染令人觸目驚心。生產者延伸責任制(EPR)制度是一項有效的環保制度,但在我國始終未能普遍推開并有力落地。建議:一、持續推進EPR基本制度。加大對制度執行的監督,探索制度實施有效的市場模式。明確塑料包裝物、快遞包裝實施EPR制度。重視媒體對EPR的傳播,放大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善行的社會影響。二、建立回收利用第三方平臺。引入基于市場化運作的回收利用專業平臺,確定平臺為受生產者委托代其履行EPR的實體,專業對接廢棄物收集、運送、分揀、利用等各方企業,具體落實回收及再生利用。
編輯: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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