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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環境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2024年度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典型案例
人民政協網北京6月5日電(記者 徐艷紅)6月5日,世界環境日,最高人民法院從全國法院2024年審結的環境資源審判案件中,遴選出5件集中反映環境資源審判新發展新舉措的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案例,作為2024年度典型案例,
本次發布的案例的主要特點有以下幾點:
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服務保障黨中央重大
以高質量審判服務高質量發展,助力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人民法院
踐行生態環境預防性、恢復性司法,著力提升生態系統多樣性穩定性持續性。人民法院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原則,圍繞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生物多樣性保護等加大審判力度,通過適用禁止令保全措施等方式,預防、避免生態破壞與環境污染的發生和擴大,有力支撐構建從山頂到海洋的保護治理大格局。如案例5,人民法院運用預防性司法措施,對破壞新發現珍稀物種長興水韭生存環境的行為適用禁止令保全措施,及時制止正在實施的對生態環境產生不利后果的行為,避免生態損害發生,維護生態安全。
持續加強民生司法保護,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看得見摸得著的公平正義。如案例2,被告人多次非法排放養殖污水,污染了飲用水水源,導致周邊村鎮生產生活用水停供,嚴重影響當地生產生活秩序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人民法院依法嚴格追究其污染環境犯罪刑事責任,責令其承擔生態環境修復責任。
附5件典型案例:
1. 某檢測公司、石某濤等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案
——依法嚴厲打擊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行為
【基本案情】
某檢測公司于2018年4月注冊成立,具備從事土壤、環境空氣和廢氣、水和廢水、生物、振動、油氣回收、室內空氣等領域檢驗檢測資質。為迎合客戶對環境監測數據的要求,獲取更多利潤,2021年3月至2023年10月期間,某檢測公司及石某濤等6人在環境監測業務中弄虛作假,共出具環境監測虛假報告222份。這些報告涉及陜西省西安市、榆林市、寶雞市、渭南市、咸陽市等五個地市44家委托單位,涵蓋能源、化工、鋼鐵、機電、汽修、醫療、餐飲及科研院所等多領域、多部門,涉及廢氣、廢水、土壤、飲食業油煙等多個監測項目,違法所得76萬余元。
【裁判結果】
西安鐵路運輸法院一審認為,某檢測公司作為具備環境檢驗檢測資質和營業執照的法人組織,為降低監測成本、滿足被監測單位需求,故意
【典型意義】
本案系人民法院依法懲治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行為的典型案例。環境監測數據是生態環境
2. 某養殖合作社、張某倫污染環境案
——依法嚴格追究偷排養殖污水污染環境犯罪,司法助力農業面源污染綜合治理
【基本案情】
2020年8月至2022年3月,某養殖合作社在生豬養殖期間未有效運行污染處理設施,在法定代表人張某倫的許可和安排下,通過私挖糞污儲存池、私設管道的方式,利用養豬場附近的喀斯特地形,多次直接排放未經處理且嚴重超標的養殖糞水,排放的養殖糞水通過溶洞、滲坑,流入地下水系,三次污染飲用水水源,造成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取水中斷數月。為恢復取水,某水務公司采取應急取水措施,重新安裝水泵、敷設輸水管道等。本案污染環境造成公私財產損失160萬余元。
【裁判結果】
四川省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為,某養殖合作社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等規定,多次直接向自然界排放未經處理的生豬養殖糞水等有害物質,導致有害物質經地下水系統污染飲用水水源,造成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取水中斷、公私財產損失160萬余元,情節嚴重,構成污染環境罪。張某倫系實施污染環境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其參與實施違法排污,情節嚴重,構成污染環境罪。綜合犯罪事實、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及認罪悔罪態度,依法判處某養殖合作社罰金40萬元,張某倫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10萬元。一審
【典型意義】
本案是人民法院依法懲治偷排養殖污水污染環境犯罪,司法助力農業面源污染綜合治理的典型案例。近年來,一些畜禽養殖企業為壓縮糞水處理成本,以非法排放的方式進行處理,嚴重破壞生態環境,影響公眾健康。本案某養殖合作社的非法排污行為,直接導致周邊村鎮生產生活用水停供,嚴重影響當地社會秩序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依法啟動生態環境損害鑒定,準確認定公私財產損失數額,依法定罪量刑,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飲水安全和美好人居環境的期待,對保障民生、助力農業面源污染綜合治理具有重要意義。
3. 某樹脂科技公司、薛某等污染環境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依法嚴厲打擊長江流域跨省轉移、傾倒危險廢物犯罪行為,保護長江生態環境
【基本案情】
2018年以來,某樹脂科技公司違反國家規定,將危險廢物廢酸液交由無處置資質的李某好、王某眾、陶某蘭等人非法處置,薛某為某樹脂科技公司生產技術負責人。李某好、王某眾、陶某蘭等人從安徽省、江西省、江蘇省等地將危險廢物分批次運至黃某租用的廠房交由其非法處置。黃某接收危險廢物后,安排陳某等人,將廢蝕刻液(廢酸液中的一種)提銅后通過暗管向長江干流排放,其他廢酸液直接通過暗管向長江干流排放,共排放危險廢物2萬余噸。檢察機關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某樹脂科技公司、薛某等10人賠償生態環境損失等。
【裁判結果】
安徽省蕪湖市鳩江區人民法院一審認為,某樹脂科技公司、薛某等10人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嚴重污染環境,構成污染環境罪,依法判處某樹脂科技公司罰金600萬元,薛某等10人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至二年不等刑期,并處罰金。民事公益訴訟部分,檢察機關與某樹脂科技公司、薛某達成調解,由某樹脂科技公司、薛某賠禮道歉;承擔生態環境修復費用、鑒定評估費等合計8900余萬元(通過技術改造對廢酸液進行循環利用、降低自身環境風險,對符合折抵條件的技術改造費用等可在3000余萬元內抵扣);技改項目完成之前需依法處置企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危險廢物,并承諾在全部款項履行完畢前不會因環境違法行為受到處罰,否則剩余全部款項將移送強制執行。一審宣判后,某樹脂科技公司、薛某等3人對刑事部分提出上訴,安徽省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典型意義】
本案系人民法院依法嚴厲打擊跨省轉移、傾倒危險廢物行為,保護長江生態環境的典型案件。本案中,人民法院堅持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長江生態環境,嚴厲打擊向長江干流排放危險廢液的犯罪行為。同時,積極做好長江保護的“后半篇文章”,考慮到某樹脂科技公司需要支付高額的生態環境修復費用,人民法院創新責任承擔方式,多次與檢察機關、環保部門、涉案企業、生態環境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共同探索論證替代性修復方案,最終確定“現金賠償+技改抵扣”損害賠償方式,妥善處理高質量發展與高水平保護的關系。
4. 某牧業公司與某生物質能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
——生動踐行民法典綠色條款,實現資源有效循環利用
【基本案情】
2021年,某牧業公司與某生物質能公司簽訂《牛糞銷售合同》,約定由某牧業公司每月向某生物質能公司提供干牛糞用以發電。2023年6月起,某生物質能公司以場地改造施工為由拒絕收貨,造成本應供應該公司的7000余噸牛糞露天堆積。同年8月,某生物質能公司以某牧業公司提供的牛糞質量不合格為由拒絕繼續履行合同。某牧業公司訴至法院,請求判令某生物質能公司繼續履行合同,并承擔違約責任。某生物質能公司以某牧業公司供貨標的物質量不合格無法使用為由,反訴請求解除合同。
【裁判結果】
案件審理過程中,黑龍江省克東縣人民法院圍繞牛糞再利用這一實質解決矛盾糾紛及生態環境保護問題的有效
【典型意義】
本案系人民法院運用民法典綠色條款處理民事糾紛,促
5. 長興縣農業農村局與某村合作社禁止令保全案
——適用禁止令預防性司法措施,探索涉生物多樣性保護案件適用禁止令的審查標準
【基本案情】
2023年,一種水韭植物在長興縣域某村被首次發現,后被確定為全球從未報道過的新物種,定名為長興水韭,并于2024年4月在植物多樣性保護研究領域主流期刊正式發布。申請人長興縣農業農村局在現場勘查時發現某村合作社正在距離長興水韭生長地僅十余米處實施景觀提升工程,附近人員流動大、淤泥堆積、存在大量揚塵,對長興水韭物種生存造成現實威脅。為及時有效防止和減少生態環境損害的發生,長興縣農業農村局向浙江省湖州南太湖新區人民法院申請禁止令,責令某村合作社禁止實施破壞長興水韭生存環境的行為。人民法院依法發出禁止令,并協調雙方達成長興水韭生態保護項目意向,某村合作社亦承諾積極整改不利于長興水韭生存環境的相關行為。
【裁判結果】
浙江省湖州南太湖新區人民法院認為,長興水韭被發現以前,我國已有多種水韭屬植物,水韭屬(所有種)均被列為國家Ⅰ級重點保護植物,因此長興水韭具有重要的科學研究和物種多樣性保護價值。經實地勘察、約談當事人以及咨詢專家,發現當前長興水韭現存種群極小、
【典型意義】
本案系人民法院為保護新發現物種
編輯:錢子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