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貨運是互聯網平臺經濟和物流業融合的新型商業模式。
建議:一、考慮網絡貨運業態的實際情況,對開展網絡貨運業務的平臺企業按一定比例減少征收增值稅。
二、出臺相關管理規定,明晰網絡貨運業務參與各方的責任邊界,實施有效監管。
三、以網絡貨運聚集區為依托,鼓勵試點區探索更加符合網絡貨運業態發展的監管模式,探索在試點區域內試行更為便捷的發票開具方式。
編輯:薛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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