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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檢察機關打擊非法集資犯罪典型案例
?“守住錢袋子?護好幸福家”該批典型案例共4件,分別是:周某標、李某等人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王某等人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張某鋒等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劉某香等人集資詐騙、洗錢案。
其中,周某標、李某等人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是一起打著“養老金融”旗號,以提供養老公寓、旅居基地為噱頭,主要針對老年人群體進行非法集資的養老詐騙案。檢察機關對該案依法介入引導偵查,并加強技術輔助證據審查工作,全面提取、審查電子數據,準確認定案件事實。王某等人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是一起通過搭建虛假炒匯平臺,謊稱可代為在平臺“開戶”開展真實外匯保證金交易的非法集資案件。檢察機關經全面審查,查清業務違法性和實際經營模式,并補充起訴遺漏犯罪事實。
張某鋒等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是一起通過搭建網絡借貸信息中介平臺,以合法網絡借貸為幌子進行非法集資的案件。檢察機關全面細致審查深挖涉案財產線索,最大限度追贓挽損。劉某香等人集資詐騙、洗錢案是一起謊稱進行黃金交易,實際非法向社會公眾吸收存款的案件。該案系檢察機關在辦理其他案件時發現立案監督線索,通過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和監督立案,筑牢防范化解金融風險“防火墻”。
最高人民檢察院經濟犯罪檢察廳負責人表示,非法集資不僅嚴重損害人民群眾合法權益,而且破壞經濟金融秩序和社會大局穩定。近年來,檢察機關積極參與打擊非法集資專項行動,堅持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高質效辦好每一個非法集資案件,取得積極成效。下一步,檢察機關將繼續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持續推進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檢察實踐,依法發揮檢察職能作用,會同相關部門,以高質效履職有效遏制非法金融活動,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推動打擊非法集資專項行動走深走實。(記者 高志民)
編輯:錢子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