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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多久能進行鑒定?人社部回應
中新網6月26日電 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多久能進行鑒定?人社部26日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作出解答。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應當及時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材料不完整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鑒定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或者電子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和合理期限。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補正的,視為放棄當次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申請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及時組織鑒定,并在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傷病情復雜、涉及醫(yī)療衛(wèi)生專業(yè)較多的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
圖片來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微信公眾號
編輯: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