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部分超大城市的公交停保場綜合開發項目實踐過程中發現,實現“綜合開發反哺公交”,仍面臨困難。
建議:一、盡快針對超特大城市地面公交的公交停保場綜合開發,研究制定完整的政策體系,并以此為基礎形成相關機制。
二、 針對公交停保場綜合開發,制定相關專門設計標準,填補規范空白。在消防方面,明確在純電動公交車輛火災消防技術尚未成熟前,可在確保盈利反哺公交的前提下,采用停保功能與開發業態的分離開發模式。
編輯:薛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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