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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城鄉基層治理體系 筑牢社會和諧穩定基礎
——全國政協“完善和創新社會治理”專題協商會綜述之二
基層是一切工作的落腳點,基層治理是國家治理的基石。
中共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就基層治理作出一系列重要論述,強調“基層強則國家強,基層安則天下安,必須抓好基層治理現代化這項基礎性工作”,“基層治理和民生保障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是促進共同富裕、打造高品質生活的基礎性工程”,“要著力完善城市治理體系和城鄉基層治理體系”,“完善基層治理體系,筑牢社會和諧穩定的基礎”。
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指出,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
這些重要論述和部署要求為完善基層治理體系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如何扎實推進黨建引領基層治理,激發基層治理新動能新活力?如何積極推動基層治理“三治融合”,實現基層治理穩定有序發展?如何創新治理方式,提高鄉村善治水平?7月15日,全國政協“完善和創新社會治理”專題協商會上,全國政協委員與有關部門負責同志深入交流、熱烈討論,共探城鄉現代化治理新路徑、新實踐。
???以高質量黨建引領基層治理現代化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把加強基層黨的建設、鞏固黨的執政基礎作為貫穿社會治理和基層建設的一條紅線”。
火車跑得快,全靠車頭帶。在委員們看來,黨的建設是做好基層社會治理的政治和組織保證。完善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必須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引領基層社會治理始終沿著正確的道路前進。
全國政協常委、國家郵政局原局長馬軍勝認為,加強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和新就業群體黨的建設,是增強黨在新興領域號召力凝聚力影響力的重要任務,也是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為中國式現代化提供強大動力和制度保障的必然要求。
“應健全完善工作機制,縱向上加強調度督辦,橫向上加強溝通配合,全面構建屬地黨委、管理部門、企業主體和基層組織共同參與的條塊結合、上下貫通、一體聯動的工作格局。同時,結合各地各行業實際,開展黨組織、黨員和從業人員起底摸排,以單獨組建、區域聯建、行業統建等方式推進黨組織覆蓋。”馬軍勝表示。
全國政協委員、上海市閔行區莘莊鎮康城社區黨委專職副書記張軍萍表示,推動黨建引領與基層治理深度融合至關重要,要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政治優勢和組織優勢,以網格化治理為基礎,科學劃分多級網格,建立由社區黨組織牽頭的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集各方主體,共同商討社區重要議題。
全國政協委員、民革湖北省委會副主委鄭軍關注的是鄉村治理。他建議制定村黨組織負責人和黨員三年輪訓計劃,對返鄉創業青年黨員實施跟蹤培養。“在合作社、鄉賢理事會等也應建立特色黨小組。”
全國政協委員、深圳市寶安區婦女兒童服務中心副主任費英英一直認為,黨建引領基層治理要以服務人民群眾為工作落腳點。“但有些基層黨員干部過分注重工作‘留痕’等問題,加之基層治理工作中的‘繁文縟節’、文山會海等難題,分散了基層黨組織的工作注意力,難以將有限的資源和精力聚焦在為人民服務上。”
費英英認為,一方面,需要廣大基層黨員干部樹立正確政績觀,多為人民群眾辦實事、辦好事;另一方面,需要加強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和基層政權建設,破解基層治理“小馬拉大車”突出問題,統籌推進為基層賦能和減負。
??? 用“三治融合”推動基層治理提質增效
為了更好應對基層治理實踐中的復雜問題,我國探索出適用于符合城鄉社會現實的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自治、法治、德治從群眾參與、法律規范和道德約束三個維度出發,各有重點又彼此聯系,為基層治理提供了系統性支撐。
在張軍萍看來,自治是實現人民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的需要,是城鄉治理體系的基石。“應正確認識人民群眾在基層治理中的主體地位,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奠定自治的堅實根基。”
張軍萍提出,提升群眾自治活力需要進一步打破行政主導慣性,以“賦權”代替“管控”,以“共治”代替“單治”。“一方面,建議鼓勵基層通過自治協商形式解決小區停車等治理難題;另一方面,要在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上下功夫,持續壯大與培養社區自治隊伍,提升治理專業能力。”
法治是國家意志的體現,為基層事務治理提供根本性保障。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政法大學校長馬懷德認為,面對基層矛盾化解、數字風險防控、多元主體共治等新課題,亟需以法治思維校準治理方向,以法治方式突破實踐瓶頸。
“法治思維不僅是法律條文的簡單應用,更是將公平正義、程序規范、權責統一等法治理念深入融入社會治理的全過程。通過推動多元主體樹立法治思維、增強法律意識,讓多元在統一價值標準下共治,才能保障多而不雜、繁而不亂。”
馬懷德建議,用法律規范的普遍性消解個案處理的偶然性,用程序正義的確定性對沖利益博弈的任意性。在“軟性”調解中樹立法治“剛性”,推進基層治理可持續發展。
國無德不興,人無德不立。法治對道德具有保障作用,道德對法治起著支撐作用。
“社會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協同發力。應充分發揮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優勢,發揮居民公約、道德評議作用,通過身邊榜樣示范、生活禮俗教化等,引導群眾明是非、知榮辱,營造崇德尚法氛圍。”全國政協委員、臺盟北京市委會副主委陳偉如是說。
全國政協委員、內蒙古自治區婦聯主席王芳特別強調了家庭家教家風建設在基層治理中的作用。她提出,充分發揮家庭家教家風的基礎作用,有利于促進基層組織內形成好的行為規范和道德自覺,為基層治理營造良好氛圍、提供有效的治理方法和途徑。
“應強化宏觀層面的政策牽引、中觀層面的統籌創新、微觀層面的精準落地,推動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科技賦能、群團宣引、社會協同、群眾參與的工作機制,構建自治、法治、德治良性互動的家庭和睦、社會和諧基層治理新格局。”王芳表示。
??? 劃重點抓難點精準分類施治
鄉村治,百姓安,國家穩。鄉村是中國社會穩定安寧的基礎,鄉村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提升鄉村產業發展水平、鄉村建設水平、鄉村治理水平,強化農民增收舉措,推進鄉村全面振興不斷取得實質性進展、階段性成果。”
鄉村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提升鄉村治理水平是推進鄉村全面振興、鞏固黨在農村執政基礎、滿足農民群眾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
鄭軍在調研中發現,當前,我國農村經濟社會結構、農民思想觀念和利益訴求等正在發生深刻的變化和調整,這種變化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帶來巨大活力的同時,也形成了一些矛盾和問題。
“構建‘黨建﹢’治理體系,黨建帶‘自治’,黨建融‘法治’,黨建促‘德治’。”“充分發揮村兩委成員的骨干帶頭作用,吸納各種農村基層組織及村民積極參與,建立鄉村協同共治機制。”“夯實數字底座,大力實施‘鄉村新基建提速工程’,向偏遠地區傾斜。”“優化集體經濟模式,激發鄉村治理新活力。”圍繞鄉村治理,鄭軍提出一系列意見建議,旨在不斷提升鄉村善治水平,持續推進鄉村全面振興。
超大城市是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引擎,也是各類風險挑戰的匯聚點。超大城市治理一直是世界性的難題,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所必須回應好的問題。
2024年,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重慶時,賦予重慶“積極探索超大城市現代化治理新路子”重大任務。
人口集聚引發的“大城市病”問題如何解決?城市安全韌性水平如何提升?多元共治力量整合貫通機制如何完善?全國政協委員、重慶市涪陵區委書記黎勇邊實踐邊思考,給出了“智治、精治、綜治、共治”的8字答案。
所謂“智治”,就是打破數據壁壘、整合數據資源,搭建覆蓋市、區縣、街鎮三級智能化平臺,加強全域預警應急體系建設,推動城市治理由“被動應對”轉向“主動預防”。所謂“精治”,即聚焦群眾出行、停車、就醫等難題,精準施策,力促城市公共服務高效供給。
“‘綜治’的實現有賴于構建多跨協同的行政執法一體化指揮調度體系,深化‘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共治’則需貫通整合社區工作者、新就業群體等力量,完善多元參與基層治理體系,形成多元共治合力。”黎勇表示。
與會委員們都認為,基層治理是一項“致廣大而盡精微”的系統工程,只有不斷強化共識、激活動能、凝聚力量,才能實現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治理規則的有機結合,推動基層治理現代化水平持續提升。委員們表示,將不斷提高協商議政、履職建言的質量和能力,為完善和創新社會治理、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廣泛凝心聚力。(本報記者 呂巍)
編輯: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