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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民革湖北省委會副主委鄭軍: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 不斷提升鄉村善治水平
鄉村是中國社會穩定安寧的基礎,鄉村治理關乎黨在農村的執政根基。當前,我國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存在基層黨組織功能有待強化、多元協同共治機制有待優化、鄉村治理數字化轉型有待深化、村級集體經濟有待活化等矛盾和問題。為此建議:
一、 優化強基賦能工程,鍛造鄉村治理主心骨。制定村黨組織負責人和黨員三年輪訓計劃,對返鄉創業青年黨員實施跟蹤培養。在合作社、鄉賢理事會等建立特色黨小組。構建“黨建﹢”治理體系,黨建帶“自治”,健全村級協商機制;黨建融“法治”,組建“法律顧問﹢黨員調解員”團隊;黨建促“德治”,建立“村規民約”“文明積分銀行”。
二、 優化協同共治機制,構建鄉村治理同心圓。充分發揮村“兩委”成員的骨干帶頭作用,建立鄉村協同共治機制。充分吸納各種農村基層組織及村民積極參與,鼓勵龍頭企業建立黨組織,“企村結對”幫扶;激發黨員鄉賢帶頭作用,建立“鄉賢反哺”機制。在相鄰三至五個村設立聯合黨委,創設“跨區域治理聯合體”,統籌治理事務。
三、 優化數字網絡標準,打造數字治理云平臺。大力實施“鄉村新基建提速工程”,向偏遠地區傾斜。制定鄉村數據采集、存儲、共享國家標準,構建“人口、土地、產業、生態”基礎數據庫。構建覆蓋通村聯省的數字治理網絡,實現應急指揮、環境監測、輿情分析等功能的智能化聯動。
四、 優化集體經濟模式,激發鄉村治理新活力。實行集體資產股份制改造,通過產業鏈、利益鏈,實現農民利益和集體利益綁定。盤活用好農村集體財產,提升鄉村治理實力。加快推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落地見效,盡快制定和修改相關規范性配套文件,維護好農民群眾根本利益。
編輯: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