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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主任、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原副書記徐令義:“完善和創新社會治理”調研情況綜述
當前我國經濟社會正處于加速轉型期,社會結構和利益分配格局深刻調整,產生了一些新的社會矛盾,極端案件時有發生,各種可以預見和難以預見的風險因素有所增多,社會治理難度也在增大。
委員們一致認為:完善和創新社會治理必須落實好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對健全社會治理體系作出的專門部署,特別是把黨的政治優勢和密切聯系群眾優勢轉化為社會治理的強大效能;必須堅定不移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不斷夯實平安中國建設的社會基礎;必須始終將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推進社會治理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讓人民群眾成為社會治理的廣泛參與者、最大受益者。為此建議:
一、 運用好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化解機制。我們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落實《信訪工作條例》,確保人民群眾的每一項訴求都有人辦理,辦理結果都合情合理、于法有據。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危機干預機制,加大專業心理矯治隊伍建設力度,推動公共安全治理由事后“吸取教訓”向事前預防轉型,加強網絡安全、食藥安全、防災減災救災等方面工作。
二、 發揮好法治對社會治理的規范和保障作用。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健全覆蓋城鄉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加強誠實守信的價值引導,提高政府誠信、企業誠信、社會誠信水平。
三、 打造好社會治理的基層基礎。形成大抓基層、打牢基礎的干部績效考核導向和政策導向,健全社區管理和服務機制,堅持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和基層政權建設,推廣“街鄉吹哨、部門報到”等經驗做法。
四、 構建好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堅持系統觀念、辯證思維,構建“多元共治”的新型機制,強化協商理念,建立健全志愿服務制度和工作體系,推動行業協會商會轉型提升,加強家庭家教家風建設,大力建設文明家庭。
編輯: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