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社會>聚焦
讓更多家庭在政策支持下
敢生育、愿生育——全國政協委員解讀國家育兒補貼制度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育兒補貼制度實施方案》,為我國積極應對人口結構變化、深化生育政策優化調整注入了強勁動力,迅速引發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與熱切期待。
圍繞政策的出臺與實施,多位深耕該領域的全國政協委員聚焦政策落地和長遠發展建言獻策。
記者:您認為育兒補貼政策的出臺具有怎樣的重要意義?釋放出了哪些重要信號?
賀丹:當前,我國人口老齡化在不斷加快,低生育和少子化的趨勢不斷增強,而生育、養育、教育負擔較重,成為影響家庭生育意愿實現的重要因素。
這次國家育兒補貼制度落地,正是精準對接家庭育兒需求的重要舉措。它的目的很明確,就是通過政策支持減輕家庭的育兒負擔,助力更多家庭敢生育、愿生育。從宏觀政策來說,這也是我國應對人口結構變化、建立和完善生育支持體系的關鍵一步。
0~3歲嬰幼兒照護期是家庭育兒資源投入、精力投入比較密集的階段,在奶粉、輔食、醫療、照護等方面的開支壓力很大,育兒成本高成為影響家庭生育意愿的一個重要因素。國家層面的育兒補貼,從制度上為家庭“減負”,釋放出明確的激勵生育信號,給予家庭穩定的政策預期,緩解家庭育兒的經濟焦慮,讓更多家庭敢生、也愿意生。
養育子女絕非家庭的“私事”,而是關乎社會延續與人口發展的“國之大者”;生育與育兒所蘊含的勞動價值,更具有不可替代的社會意義。它不僅維系著家庭的代際傳承,更滋養著社會的未來力量。這一政策傳遞出明確的價值導向,推動全社會形成尊重養育勞動、珍視育兒價值的共識,讓每一份為撫育新生命付出的辛勞都能得到應有的認可。
總的來說,育兒補貼制度是一項全國性、普惠式經濟補貼制度,具有同標準起步、廣范圍覆蓋、可持續發展、動態式調整等特征。這一制度的落地,不僅和千萬家庭的生育意愿、養育壓力息息相關,更是國家人口發展戰略布局里重要的一環,這標志著我國在構建育兒友好型社會的道路上,邁出了育兒經濟補貼基本制度建設的關鍵一步。
記者:育兒補貼政策能否有效撬動生育意愿?可以通過哪些方面來實現?
賀丹:從覆蓋范圍來看,補貼對象明確為所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3周歲以下嬰幼兒群體。據測算,全國每年有2000多萬嬰幼兒可領取到現金補貼,這意味著政策能惠及上千萬的家庭。
作為生育支持體系中的基本制度安排,育兒補貼兼具生育保障與激勵導向的雙重作用。而這次全國性育兒補貼制度實現的四個基本統一,正是其有效發揮作用的重要基礎。這四個統一,即補貼對象統一、標準統一、形式統一、發放流程統一,從多個維度為提升家庭生育意愿提供了有力支撐。
在補貼對象方面,以往各地的補貼政策多聚焦于二孩、三孩家庭,而這次將一孩生育家庭也納入政策覆蓋范圍,實現了三孩生育政策下家庭支持的全面覆蓋。這一調整很關鍵,一孩是家庭生育的起點,讓一孩家庭也能感受到政策的支持,改善生育養育子女的體驗,才能為后續的家庭再生育決策產生正向影響。
在補貼標準方面,一、二、三孩均按相同標準領取,消除了孩次間的待遇差異。這傳遞出無論生育幾個孩子,家庭都能獲得同等力度支持,確保了政策的公平性,能更有效地鼓勵有生育意愿的家庭按自身情況安排生育計劃。
補貼形式采用現金補貼,這種方式直接方便,群眾獲得感更強,能快速緩解家庭在育兒過程中的經濟壓力。對于很多家庭來說,現金補貼可以直接用于購買嬰幼兒用品、支付保姆和托育費用等,讓他們切實感受到政策帶來的實惠,從而增強生育的底氣。
操作流程上,既可以通過統一的育兒補貼信息管理系統申領,也可以通過線下申領,簡化領取手續,提高了政策的可及性和便利性。高效快捷地享受到補貼,這也能提升家庭對政策的認可度,增強老百姓的滿意度和獲得感。
總的來說,這四個基本統一既保證了國家政策公平性、普惠性和政策的安全性和長期可持續性,又強調了制度的可及性與便利性。這一制度的確立為其他生育支持政策的落地起到了良好示范作用,也為各地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影響生育意愿實現的重要因素,制定符合群眾需求的其他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留足了空間。
記者:育兒補貼政策在實施中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賀丹:首先要兼顧公平性。應確保低收入家庭、多子女家庭等重點群體能切實受益,避免補貼僅僅是“錦上添花”,而起不到“雪中送炭”的作用。
其次要考慮可持續性。育兒補貼涉及長期的財政投入,需要建立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動態調整機制,平衡好政策效果與財政承受能力。各地在政策落地的過程中,首先要保證國家統一政策的全面落實,保障國家政策的長期平穩實施。同時,還要積極落實其他影響群眾生育意愿和生育行為的支持政策,協同推進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建設、生育保險制度擴面,強化輔助生殖服務保障等工作,通過綜合施策,達到緩解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實現適度生育水平,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和高質量發展的目標。
此外,需要關注國家和地方政策、育兒補貼政策和其他生育支持政策的有效銜接。各地應在保障國家政策落實到位的情況下,處理好已經出臺的政策與國家政策的銜接,將地方資源主要用于解決當地家庭生育養育孩子的主要困難和問題。同時,應當重視部門間相關制度、管理的有效銜接,如跨部門大數據信息共享等,精準識別補貼對象,提高發放效率。完善托育券、孕產婦補貼、購房優惠等其他經濟補貼政策。
另外,應開展制度實施全過程監督,接受管理監察和社會監督。建立政策監測和評估體系,長期跟蹤分析育兒補貼制度的政策效果,關注不同區域、不同群體的政策評價,包括經濟激勵的直接效應、配套服務供給的間接價值,為精準優化生育支持政策提供數據支撐。可以通過信息系統、政務平臺、第三方評估等方式建立常態化監測評估機制,為動態優化政策和政策儲備研究提供科學依據。
育兒補貼政策與普惠托育服務,是生育支持政策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共同推動著“生育友好”社會的構建。前者為家庭減輕經濟壓力,而后者既是緩解家庭育兒壓力的“減壓閥”,更是嬰幼兒早期發展的“啟蒙站”,對孩子認知、情感等方面的成長有著深遠影響。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計劃生育協會黨組書記于學軍在為新出臺的國家育兒補貼政策點贊的同時,提出育兒補貼向普惠托育延伸的建議,“比如以托育補貼券的形式支持家庭送托,還比如按人頭對托育機構進行補貼,從供給側和需求側雙向發力,以育兒補貼賦能普惠托育服務,讓政策紅利惠及嬰幼兒成長關鍵期,為孩子的未來打下堅實基礎。”
他期待育兒補貼落實過程中,既能通過現金補助緩解生育成本壓力,更可依托社區托育中心、企業母嬰室等基礎設施實現“服務代償”,讓政策陽光既照亮生育決策的經濟賬本,也能溫暖家庭成長的情感賬戶。
于學軍認為,育兒補貼在緩解生育焦慮、釋放生育潛能方面,確實能起到直接減輕生育養育負擔的正向推動作用。而將育兒補貼與普惠托育相結合,不僅是對家庭育兒需求的精準回應,滿足了家長對孩子優質早期教育的期盼,更是為人口素質提升奠定了堅實基礎。
“通過定向托育補貼給家庭,普惠托育的可及性和可負擔性會大大增強,而把補貼給托育機構,其實是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引導企業和社會組織參與普惠托育服務,增加育兒技能培訓、親子活動等服務供給;還可以支持搭建‘托育教育資源共享平臺’,整合優質早教課程、親子互動指導方案等數字化資源,免費向基層托育機構和家庭開放,以此縮小城鄉托育教育差距,促進教育資源的均衡分配。”在于學軍看來,要讓家庭得到經濟支持的同時,也能方便地獲取專業育兒資源,由此形成“經濟上減負、服務上賦能、意愿上提升”的良性循環。
于學軍在調研中發現,當前一些托育機構存在明顯的功能偏差,僅僅滿足嬰幼兒的基本生活照料,而忽視了0~3歲階段至關重要的早期認知啟蒙、情感培養等教育功能。為此,他建議對通過教育資質認證的托育機構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以此鼓勵機構積極配備專業優質教師資源、開發適齡啟蒙課程,從硬件和軟件兩方面提升托育機構的托育和教育水平。
“優質的普惠托育不是奢侈品,而應成為基本公共服務的組成部分。”于學軍坦言,對于農村和欠發達地區,托育服務的發展面臨著更多挑戰,可通過補貼支持鄉鎮中心幼兒園開設托班,充分利用幼兒園現有教育資源,將服務延伸至0~3歲階段,有效解決這些地區專業師資短缺、課程體系不完善等問題,讓農村和欠發達地區的孩子也能享受到優質的早期教育。
據全國政協委員、上海市人口學會副會長吳瑞君觀察,長期以來,“家庭養育孩子成本過高”是抑制育齡夫婦生育意愿的首要因素。“此次國家層面出臺育兒補貼政策,無疑為家庭減輕了部分育兒成本壓力。”吳瑞君說。然而,在她看來,生育決策遠不只是受經濟因素影響。
吳瑞君坦言,生育意愿的提升是一項需要多維度協同推進的系統工程。在經濟成本之外,職業發展通道是否暢通、托育服務網絡是否健全、教育資源分配是否均衡等非經濟因素,同樣深刻影響著每個家庭在生育決策時的權衡與選擇。
在她看來,直接發放經濟補貼固然是提升生育意愿的有效途徑,但要實現生育率的實質性提升,還需在醫療、住房、家庭支持及文化觀念等多方面聯動發力,構建與育兒補貼銜接的全方位支持政策。
具體到各領域,吳瑞君建議:醫療方面,可優化孕期保健、產后康復等服務,降低生育醫療成本與風險;住房方面,可通過購房優惠、租房補貼等方式,緩解多子女家庭的住房壓力;家庭支持方面,需細化帶薪產假與育兒假制度,同時推動社區建立“15分鐘育兒服務圈”。
“我國育兒補貼制度具有同標準起步、廣范圍覆蓋、可持續發展的鮮明特點,同時在補貼標準設定上為不同地區預留了靈活調整的空間。”吳瑞君建議,生育支持政策體系的構建需立足多層次協同:在國家統一框架明確方向的基礎上,各地應結合自身需求特點,將經濟補助與普惠托育、生育假期、彈性工作制等措施深度配套;通過經濟激勵與服務供給的互補支撐,形成靈活適配的施策模式,讓政策組合既保持整體協同性,又能精準回應不同區域的實際需求。
與此同時,還應建立補貼動態調整機制,依據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核心指標定期核算補貼標準,從而有效避免補貼力度隨時間推移出現“縮水”現象。
她進一步提出,要真正消除生育后顧之憂,還須配套完善教育等基礎性公共服務體系。在人口持續增長的區域,增加師資配置,優化生師比結構;在人口持續減少區域,防止師資人才流失,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均衡配置,減輕家長的教育焦慮,為生育創造更寬松的教育環境。
“鼓勵生育不只是解決經濟層面的問題,還需要全社會一起努力,營造出尊重生育行為、包容養育過程的文化氛圍,讓政策所蘊含的善意能夠變成公眾發自內心的認同。”吳瑞君說,當生育的價值被看見、養育的辛勞被體諒,才更有可能讓敢生育、愿生育的理念真正深入人心。
現實生活中,生育一個孩子對于家長而言,不僅僅是一筆經濟賬,還涉及時間、精力、職業發展等諸多方面。
“很多時候我們會看到,有些職場媽媽既要應對工作的考核,又要牽掛襁褓中的孩子;有些新手爸爸想分擔育兒責任,卻顧慮休假影響職業晉升……”全國政協委員、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副院長朱同玉深知,職場作為人生重要場域,其溫度直接決定著生育意愿的高低。許多職場育齡父母的困境,恰恰是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需要破解的難題。
在朱同玉看來,育兒補貼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家庭的經濟壓力,但職場歧視、育兒責任不均、女性職業發展受限等結構性問題,并非補貼能全部解決。“讓育兒補貼與職場友好同行,才能真正為家庭卸下重擔,為社會注入生育活力。”朱同玉說。
“當職場開始為生育‘讓路’,當補貼真正走進家庭,生育便不再是艱難的選擇。”朱同玉就此提出建議:對于積極落實生育支持政策的企業,可根據其吸納育齡女性就業人數、提供育兒支持服務的質量等,給予一定比例的財政補貼,補貼資金用于企業完善母嬰設施、開展育兒相關培訓等。對企業為員工提供的育兒補貼、托育服務等支出,可給予一定額度的稅收抵扣,降低企業運營成本。
朱同玉還建議推廣“生育友好崗”,鼓勵企業為育齡女性提供更加靈活的工作安排,比如允許孕期及哺乳期女性采用“彈性工時﹢遠程辦公”相結合的方式;為哺乳期媽媽建母嬰室,配備冰箱、溫奶器等設備,并設立“哺乳時間”。通過這些舉措,讓職場不再是生育的“絆腳石”。
在職業發展方面,朱同玉提出企業要搭建公平晉升平臺,明確規定生育及育兒經歷不得作為晉升考核的負面指標,同時用技能培訓幫助產后員工重返職場,快速熟悉工作內容和行業動態,讓生育經歷不再成為職業發展的“攔路虎”。
更重要的是,要打破“育兒只是媽媽的事”的傳統偏見。他建議推動男性休育兒假成為常態,還可探索實施“育兒假共享”制度,夫妻雙方可協商分配育兒假總天數,但男性至少要休滿其中的1/3,讓家庭責任在職場中得到溫柔安放。
此外,朱同玉認為,穩定和擴大就業至關重要,“年輕人需要有穩定的經濟基礎來支撐生養孩子”。
“用政策的力度點燃生育的希望,用職場的溫度托舉家庭的幸福,我們終將在人口發展的坐標系上,繪就一條均衡可持續的上升曲線。”朱同玉的話語里,滿是對未來的殷切期盼。(記者 趙瑩瑩)
編輯:廖昕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