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協商議政>協商建言
推進廢棄物利用與減污降碳協同增效
當前,我國工業化轉型階段產生的廢棄物數量大、種類多、污染重,非法傾倒事件頻發,易造成長周期、復合性污染。經濟政策在體系化推進循環利用與污染協同控制、全生命周期代謝轉化等方面相對不足。部分廢棄物風險超越環境問題,演變為影響公共安全的系統性風險。
推動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高質量建設不僅成為經濟社會綠色轉型的成色檢驗,更折射出中國在高質量發展關鍵期的治理決心與智慧。為此,建議:
一、 深入開展三年治理攻堅行動。以“遏制非法轉移傾倒處置固體廢物高發態勢”為核心,嚴打危險廢物、工業固廢、建筑垃圾等領域違法行為,斬斷利益鏈,建立預防機制,協同運用法治、科技、經濟等多元工具。構建全生命周期管理體系:產生環節推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收集運輸環節建立“電子轉移聯單”制度,實現全程可追溯;處置環節加快建設區域性綜合處理中心。
二、 推進廢棄物利用與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加快構建“十五五”碳減排體系,主動設計國內資源材料和廢棄物全生命周期碳減排核算與評價體系。增加原生資源使用約束指標,引導資源可持續和高效利用,發展更為綜合的資源利用效率評價方法。如通過碳認證、碳標簽,促進全社會利用低碳再生資源,滿足市場主體對綠色發展要素的配置需求。
三、 戰略性推進大宗低值廢棄物協同資源化。廢酸、廢鹽、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等因產生量大、利用處置難度高被稱為制約資源化的“三座大山”。從上海、浙江、江蘇等地區試點來看,“飛灰協同利用廢酸、廢鹽生產晶須、鈉鉀等”項目,資源化成本優勢和綜合效益明顯,不僅推動飛灰控制填埋目標實現,同時解決了制約廢棄物最低價值的鈉鈣鹽產品出路問題。建議國家層面加強指導,完善標準政策,打通共性轉化通道,協同利用磷石膏、赤泥等大宗低值廢棄物,形成大規模環境基礎設施投資,帶動服務和資源產品銷售,開辟戰略性新興產業新賽道。
(作者系全國政協委員、江蘇省生態環境廳廳長蔣巍)
編輯:實習生 徐曉會(輔導老師: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