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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法實施條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新華社北京8月12日電 《經濟參考報》8月12日刊發記者韋夏怡采寫的文章《增值稅法實施條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文章稱,8月11日,為保障《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順利施行,財政部會同稅務總局研究起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實施條例(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正式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5年9月10日。業內專家表示,通過制定條例對增值稅法有關規定進一步細化、明確,有利于增強稅制的確定性和可操作性,形成配套銜接的增值稅制度體系,為增值稅法順利實施提供保障。
增值稅是我國第一大稅種,2024年增值稅收入約6.57萬億元,占全部稅收收入的38%。去年底召開的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增值稅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這標志著我國增值稅制度在推進落實稅收法定的進程中取得了重要的成果,已形成了相應完善的法規體系,為增強稅制的確定性,優化營商環境奠定了重要的制度基礎?!北本﹪視媽W院副院長李旭紅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作為現代稅收文明的核心標志,稅收法定不僅是各國政府運用稅收手段調節社會資源分配的基本準則,更是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重要體現。同時,穩定的稅制有助于增強投資者的信心,穩定投資預期,對于吸引投資以及實現經營的可持續性更為重要。實施條例保持增值稅稅制框架穩定,加強與增值稅法和現行增值稅政策的銜接,可進一步增強稅制的確定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穩定社會預期。
具體來看,此次公開的征求意見稿包括總則、稅率、應納稅額、稅收優惠、征收管理、附則等六章五十七條內容,主要對增值稅法有關規定進一步細化明確。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劉怡表示,征求意見稿對增值稅法執行中所涉及的重點、難點、易混淆的一些技術細節,比如應稅交易的定義范圍、視同銷售的具體情形、進項稅抵扣的范圍、混合銷售的判定、納稅申報期限等進行了明確和細化。
增值稅法實施條例中對增值稅法第四條第四項所稱“服務、無形資產在境內消費”作了細化解釋。對此,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楊小強表示,“服務、無形資產在境內消費”,一直是國際增值稅的立法難題,目前缺乏國際增值稅條約等予以有效協調。征求意見稿對不同國家的跨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消費的判斷規則進行了學習研究,有吸收、創新與協調,既與國際接軌,也符合我國實際。
“距離增值稅法實施還有不到5個月的時間,起草增值稅實施條例有利于保障新的增值稅法順利實施。”粵開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研究院院長羅志恒表示,增值稅涉及主體多,稅制較為復雜。實施條例屬于行政法規,是增值稅法律法規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實施條例對增值稅法中有關稅收要素進行進一步細化、明確,也有利于消除相關歧義穩定市場預期。同時,通過增值稅實施條例,對增值稅法征收管理相關條款進行細化規定,統一和明確新的增值稅征收管理規則,有利于促進稅收公平和優化營商環境。
增值稅具有稅收中性的特點,有利于要素的自由流動及資源的有效配置,被世界上超過170個國家和地區采用。對此,李旭紅表示,征求意見稿進一步結合立法變化、稅制原理、征管實際,細化明確征收管理具體規定,有利于規范征納雙方關系,便利納稅人執行。同時,明確了應稅范圍及抵扣范圍、細化抵扣標準、簡化抵扣程序,有利于專業化分工,促進要素自由流動,助力推動統一大市場建設。
編輯:實習生 李軍(輔導老師: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