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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之劍”展覽揭秘新中國檢察機關如何偵查起訴日本戰犯?
人民政協網8月21日電(記者 高志民)“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偵訴日本戰犯檔案”等一批珍貴展品日前在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辦的展覽中亮相。這場《正義之劍——新中國檢察機關偵查起訴日本戰犯》主題展覽,是為紀念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80周年,由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辦的。展覽意圖通過檔案史料、歷史圖片,講述檔案史料背后的檢察故事,弘揚抗戰精神。
“這些珍貴的檔案是當年山西省檢察機關調查的日籍戰犯罪行材料及相關文件。”展覽講解員朱廷楨介紹,1945年,
新中國成立后,最高人民檢察署(即最高人民檢察院前身)全面負責對在押日本戰犯的偵查起訴工作,最高人民法院特別軍事法庭負責審判工作。這是新中國成立后首次大規模偵訊和審判外籍戰犯,首次以特別軍事法庭處理涉及國際法的戰爭罪問題,具有開創性意義。對日本戰犯的偵查起訴和寬大處理工作,體現了中國政府的法治原則、人道主義精神和政治智慧,經受了歷史檢驗。
檢察機關嚴格按照“每項罪的犯罪事實必須清楚;證據必須充分和確鑿,并具有兩個以上的證據;證據之間必須一致;犯罪的因果關系必須清楚,罪責必須分明;有關偵查的一切法律文書和法律手續必須齊全,具有法律效力”的“五項必須”定案標準,依據定案程序,審慎復核定案,根據在押日本戰犯所犯罪行性質并全面衡量罪行危害程度和情節輕重,對45名罪行嚴重的戰犯提起公訴。在歷時40多天的審判中,公訴方共請出調查人員從全國各地找到的159名案件親歷者出庭作證。
1956年4月25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處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國戰爭中戰爭犯罪分子的決定》,為提起和出庭支持公訴以及從寬處理免予起訴提供了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對次要的或者悔罪表現較好的1017名戰爭犯罪分子,先后于1956年6月21日、7月18日、8月21日分三批宣布免予起訴,寬大釋放。最高人民檢察院向中國紅十字會的代表移交免予起訴的人員名單,并由中國紅十字會為他們辦理回國的有關事宜。獲釋戰犯分別從撫順、太原乘火車到天津,乘輪船回日本。
“全國人大通過的決定為免予起訴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據,我國的免予起訴制度就是在此
“1000余名日本戰犯經過新中國政府的改造,全面地揭露和清算了日本
編輯:錢子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