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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通過志愿服務條例——
志愿者可獲就學就業優惠
本報訊5月28日,重慶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并通過了《重慶市志愿服務條例(草案)》。該條例以鼓勵和引導志愿服務為立法理念,對志愿服務的立法目的、范圍、統籌協調部門、志愿服務活動的激勵措施、志愿者和志愿服務組織的權利義務、志愿服務活動的規范及法律責任等方面作出規定。
該條例規定,志愿服務組織“是指依法成立,從事志愿服務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志愿服務的范圍包括扶危濟困、社區事務、支教助學、生態環保、醫療康復、文化衛生、法律服務、科普宣傳、心理咨詢、應急救援、大型社會活動等社會公益事業。提倡優先為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和其他有特殊困難的社會群體以及個人提供志愿服務。
該條例還要求,自發開展突發事件志愿服務的志愿者或者志愿者服務組織應當及時與突發事件發生地的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志愿服務組聯系,并在突發事件發生地接受當地的人民政府的統一指揮、安排和管理。
為了鼓勵社會各界投入志愿服務,該條例規定,對志愿者個人而言,成為注冊志愿者以后,可以得到相應的優待,比如星級認定、換取社區服務和就學就業優惠等。同時,志愿服務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大型社會活動、境外志愿服務等具有較大人身傷害風險的志愿服務活動,應當為志愿者購買相應的人身意外保險。
此外,各級人民政府可以通過購買公共服務的方式,支持志愿服務事業發展。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實行注冊志愿者星級認定制度。志愿服務工時可以換取一定的社區服務,在公共服務等方面享受優待。此外,志愿者可在學校綜合素質評價、機關事業單位錄用等方面獲得一定的便利。
(山石)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志愿者 就學 就業 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