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視點:鑒于田北俊委員不聽勸告,公開發表不利于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的言論,嚴重違反《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和有關政治決議,經全國政協十二屆常委會第八次會議表決通過,撤銷田北俊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資格。(記者 吳晶晶)
編輯:曾珂
關鍵詞:田北俊被撤原因 田北俊發表不利于特首及政府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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