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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提案辦理協商鏈式運作機制
構建提案辦理協商鏈式運作機制
提案工作涉及提案撰寫、審查、立案、辦理、落實、反饋等眾多環節。政協組織要探索創新提案辦理協商工作,構建“三全、四好”的運作機制(“三全”即全局性定位、全過程協商、全方位聯動;“四好”即提好提案、立好提案、辦好提案、用好提案),打造“節節完善、環環緊扣、動力傳遞、科學運轉”的提案工作鏈條,切實提高提案辦理協商科學化水平。
推進提案辦理協商,在工作理念和要求上,堅持“三全”原則:
一是全局性定位。堅持把提案工作擺在政協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協調各方,謀劃思路,推進工作。注重從體制機制、規章制度上來確保提案作用的發揮,探索建立提案辦理工作部門年度崗位目標責任制考核實施辦法,完善“黨委重視、政府支持、政協主動、各方努力、社會關注”的提案辦理協商格局。
二是全過程協商。提案人、承辦單位、督辦單位等由于所處位置不同、了解情況不同、看問題角度不同,通過協商能夠增進共識。因此,要堅持把協商民主貫穿于提案工作的全過程,體現在提案工作的各方面。無論是提案的征集、撰寫、審查、立案、交辦,還是辦理、落實、反饋等環節;無論是委員、承辦部門、督辦部門,還是主辦部門、會辦部門,都要積極溝通、充分協商。
三是全方位聯動。政協提案,提交平臺在政協,辦理落實靠部門,檢驗標準在于群眾滿意。推進提案辦理協商,要各方聯動,統籌整合,緊緊圍繞整個提案工作鏈條來整合力量、整合資源、整合工作,充分調動各主體、各環節的積極性,形成強大合力。
推進提案辦理協商,要抓好關鍵環節,致力“提好提案、立好提案、辦好提案、用好提案”,系統構建科學的提案辦理協商工作鏈條。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提案 協商 辦理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