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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基層協商民主科學發展
創新方式方法,釋放協商民主活力。要積極探索各種行之有效的協商形式,充分利用聯席會、研討會、政協論壇、委員約談和民主評議等載體,組織各民主黨派和各界別委員積極開展多渠道、多層次的議政建言活動。深入進行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界別協商、提案辦理協商,釋放協商議政活力,切實發揮政協協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比如,引入對話機制,通過黨政領導與政協委員的直接對話,進行不同意見和觀點的溝通與交流;開展論壇式專題協商,充分發揮委員中的專家學者的資源優勢和政協聚才集智功能,為黨政決策提供參考;完善書面協商的方法,由黨委、政府書面征求政協意見,政協通過調研、主席會議等形式,向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建議;推進網絡協商,嘗試主席信箱、網上訪談、提案網上雙向評議、委員博客等協商議政新形式,引導群眾訴求合理表達。同時,大力營造協商民主所必備的平等參與、理性對話、包容合作的協商氛圍,使政協協商民主成為各級黨委、政府凝聚各界人士智慧力量,發揚民主、集中民智、增進共識的重要平臺。
注重成果轉化,增強協商民主實效。要更加注重協商民主的時效性、更加注重分析問題的客觀性、更加重視協商成果的可行性。進一步完善“全委會全面協商、常委會議專題協商、主席會議重點協商、專委會對口協商”的協商議政格局,把成功的經驗用制度的形式加以確定,并逐步加以規范,在實踐中不斷豐富與發展。要研究和制定關于協商成果的辦理、落實、反饋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細化操作辦法,將協商成果真正轉化為黨政決策。要組織經常性督促活動,提高協商實效性。要進一步加強委員履職能力建設,結合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要求,組織委員加強學習,引導委員知政情、熟民情,說好政協話、辦好政協事,著力提高履職水平,在推進協商民主中創業績、求作為、樹形象。
(作者系山東省平陰縣政協主席)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協商 民主 政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