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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人民政協的協商民主機制和制度
因而,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中,人民政協作為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具有突出的制度優勢和廣闊的工作空間。
作為專門的協商機構,人民政協已經建立了自上而下從國家到各地方縣一級的組織機構系統,在長期的工作實踐中建立了一系列配套的協商制度,并且不斷對其加以完善。對于協商民主的具體運用和實現方式,人民政協構建了全體委員會議、常務委員會會議、主席會議、秘書長會議、專門委員會會議、各類專題會議等會議制度,通過會議商討,專題調研,提交提案、建議案、調研報告等方式實現各方的民主協商。人民政協不僅是凝聚政治力量的場所,也是匯集治國智慧的場所,政協委員廣泛來自于社會各界,大都是各界的精英人才,具有較強的公共理性和建言獻策能力,可以為國家的治理傾其才能、貢獻智慧。
人民政協作為專門的協商機構,在60余年的發展中,堅持黨對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領導,積極弘揚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精神,建立了規范有序的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體系,深化了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機制,也積累了豐富的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經驗,可以在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中,為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提供模式和借鑒。
加強人民政協的協商民主機制和制度建設
人民政協作為專門協商機構,進一步健全和完善自身的機制和制度建設,仍然是今后重要的課題。
進一步完善協商形式,擴大協商平臺。在新的形勢下,人民政協在現有的協商會議制度中,應著重增加各類專題協商的分量和靈活性,增強政協渠道對各種社會問題和矛盾的敏感度,針對社會當前的某些突出矛盾或某一重要問題,設立能夠快速便捷地啟動專題協商和對話程序的機制。如議題的提出,可以是執政黨,可以是民主黨派,可以是政府部門,可以是政協組織,可以是民間團體,也可以是政協委員等。同時設定相應的議題審定機制。只要議題切中合理,即可組織議題的關聯方進行專題協商對話。在中國社會轉型、多種利益關系重新調整的過程中,大量國家體制外的社會新生力量紛然涌現崛起,社會的自由度和活躍度空前提升,這是執政黨和政府在社會治理中所面臨的重要社會新格局。在這種格局下,政協應積極擴大協商平臺,并著重將這個平臺面向新生的社會力量延伸。對于一些影響力強、活躍度高的社會群體,包括黨外知識分子、黨外代表性人士、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新媒體中的代表性人士等,應該積極團結吸納。為了壯大共同奮斗的力量,在這個協商民主平臺上,“朋友當然越多越好、越鐵越好、本事越大越好”(習近平2015年5月在中央統戰工作會議上的講話)。政協機構應更加暢通社會群體的協商渠道,建立完善的意見匯集和利益表達機制,積極擴大和引導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
在現代社會中,互聯網的迅速發展,使得社會的民意表達和傳播變得暢通無阻。政協機構應該積極利用網絡,開辟具有公共論壇性質以及民意調查性質的網上渠道,探索網絡議政的新形式,對內可以有政協委員的專門論壇,對外可以有面向社會的開放性論壇,還可以就某一階段社會所關注的問題設立專題性論壇,通過這些渠道,廣泛收集民意,加強與社會的交流與互動。
加強與黨政部門的制度銜接。政協應確立與黨政部門協同的公共決策前的協商制度和決策實施中的跟蹤制度,建立不同界別的委員與相應職能部門的對話問政制度,助推公共決策。政協組織中的專門委員會,可針對所對應的政府部門,溝通相應界別的委員和相關專家、社會人士等,建立經常性的對話問政制度,根據社會、民意的訴求,及時啟動對話問政程序,為科學決策、民主決策提供參考和依據。
(作者系中央社會主義學院圖書館副研究館員)
編輯:付鵬
關鍵詞:人民政協 協商民主 協商民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