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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又現“后遺癥”:代收費開發票遇新難題
焦點
供水企業抄表到戶是問題解決關鍵
“如果再這樣賠下去,我們只能不再代收費了。”李先生這樣向北青報記者抱怨,不過他也知道這是不可能的。作為商業物業小區,不像居民小區那樣關系到民生問題,如果真的因為欠交水費被停了水,最終無論經濟損失還是聲譽損失還都得物業公司承擔,所以他們顯然無法拒絕代收水費。
“物業公司做查表收費之類的工作本來就沒有利潤,只是希望別再賠錢辦事!”昨天李先生向北青報記者表示,他建議水費問題能像銀行收費一樣,物業公司只是代收費并且開具收費憑據,如果業主需要發票可以拿著憑據直接到供水公司打印。“但這個規定肯定要政府部門來說,如果沒這份規定,我們收了業主錢又不給開發票,人家肯定不干!”
李先生的物業公司也曾請求自來水公司今后直接入戶查表收費,物業公司不再經手,但未獲接受。后來他們又提出以后物業公司只入戶查表計數,然后商戶自己到自來水公司交費獲取發票,對此也未獲得自來水公司認同。
北青報記者采訪多位業內人士了解到,其實這一問題的癥結還是在供水企業應該“抄表到戶”的問題。有外地水務公司的相關人士告訴北青報記者,其實北京的居民住宅小區抄表入戶比例在全國還算高的,“營改增”以后遇到的問題可能主要集中于商業小區,而外地很多地區的住宅小區大多數都是依靠物業公司抄表,這種矛盾更為突出——如果稅費轉移到業主身上,業主肯定也不同意而且違反規定;如果物業公司自行承擔,企業顯然不樂意而且多數也無力承擔。
“如果實行抄表到戶,這種問題肯定就不存在了,但要想做到抄表到戶工程量實在太大,光供水設備和水表的安裝改造費用就不是筆小數目,而且這里面還涉及產權問題,絕不是短期就能完成的!”不過這位人士也坦言供水公司短時間內都實現入戶抄表是不現實的。
關注
北京的代收費發票問題并非先例
據北青報記者了解到,其實像北京出現的代收費業務的增值稅發票問題之前在其他地區也都曾遇到過而并非先例,早在2014年下半年,山東的銀行在代收話費時就已經不再出具發票了。濟南的于先生自家和父母家里共安裝了3部聯通固話座機,之前一直在小區附近的一家工商銀行營業廳交納固定電話費并簽署了協議。當時銀行也承諾“您啥時需要開具發票報銷,隨時可以到任何一家工商銀行營業廳把發票打印出來”。但從2014年下半年開始他發現銀行無法再為他開具固話繳費發票了,如果非得要發票,只能自己到聯通營業廳去打印。當時工商銀行山東省分行的工作人員解釋稱,他們接到了中國聯通山東分公司發來的書面通知,稱由于稅務改革將更換新的發票,代收代繳費用的銀行不得再代打發票。客戶若需要發票報銷,須自己到聯通營業廳辦理。中國聯通山東分公司的客服人員也證實,自當年6月1日山東聯通更換了新的國稅發票,同時對發票管理也有了新的嚴格規定,代繳銀行不能再隨便開具發票。通過銀行繳費的客戶如需發票,可憑身份證和加蓋銀行公章的繳費憑證,去聯通自有營業廳打印。據北青報記者了解,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于將電信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要求,我國正式從2014年6月起將電信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因此銀行打印發票的問題顯然與此有關。
今年5月份開始,海口很多小區業主也反映,之前他們到小區物業處繳納水電費都是有發票的,現在卻總是拿不到發票只有收據。對此海南省和海口市兩級物業管理協會也證實,目前物業開不了發票是事實,因為之前地稅部門免費給物業企業開具代收水電費發票,營改增之后物業企業原本免稅的代收水電費業務需要繳納增值稅,免費發票再也拿不到了,因此物業企業面臨著兩難的選擇:如果為業主開發票,物業就必須自行承擔增值稅;如果不給業主開發票,那么物業企業將涉嫌逃稅漏稅而面臨稅務部門的處罰。物業協會負責人表示,目前大多數物業企業代收的水電費收入基本都比物業服務收入本身還高得多,如果將代收水電費的收入算入物業營業收入并繳稅的話,那么多數物業企業根本無法承擔。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海南省和海口市的兩級物業協會曾多方奔走國稅、水電主管部門呼吁協調解決。文/本報記者 張欽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營改增 后遺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