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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公安局長明碼標價賣官被雙開
為籌錢買官,有人收“保護費”、設小金庫
向黃淳買官的11名縣公安局中層干部中,目前蔣中福已被立案審查,其余10人正在接受調查處理。
他們都買到了什么官呢?經偵大隊原教導員高某花4萬元后,如愿提拔為張九臺派出所所長;刑偵大隊原副大隊長崔某花9萬元后,謀到了出口州派出所所長的位置……讓人印象最為深刻的就是蔣中福,他送了29萬元。
29萬元不是個小數目,這錢從哪兒來呢?據常德市紀委調查,其中20萬元來自深柳派出所的小金庫。那小金庫的錢又是從哪兒來的?“找轄區內的賓館、酒店、茶樓收‘保護費’。”侯宏棟說,派出所所長收“保護費”,極大破壞了公安干警的形象和黨群干群關系。
一把手失守,政治生態遭破壞,腐敗蔓延
“當一把手時間一長,就容易自以為是。一是一把手缺乏監督,二是不喜歡監督,三是的確存在監督層面的缺失。”黃淳在剖析自己的違紀問題時說。
“權力一旦失去監督,制度形同虛設,必然導致違規違紀行為發生。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一定要樹立敬畏法紀的意識,以身作則,做遵紀守法的表率?!背5率屑o委副書記湯杰告訴記者,除了賣官,逢年過節,黃淳還收受紅包禮金30多萬元,其中絕大部分來自公安干警。
2010年1月至2012年8月,黃淳在任澧縣公安局局長期間,收受澧陽鎮派出所原所長熊某等15名干警的紅包禮金及物資折款6萬元。
2012年9月至2015年9月,黃淳在任安鄉縣副縣長、公安局局長期間,收受禁毒大隊原大隊長陳某等34名干警禮品禮金折款23.36萬元。
黨委書記是一個單位管黨治黨的“第一責任人”,作為公安局黨委書記的黃淳不以身作則,不嚴格要求部下,必然導致整個公安局風氣不正,也必然導致公安局內部監督失靈,腐敗蔓延。
2013年,安鄉縣公安局啟動業務技術大樓和“兩所(即拘留所和看守所)合一”的工程建設。黃淳利用職務之便,為建筑商謀取利益,收受賄賂人民幣41萬元、美金1萬元。
而他的副職,安鄉縣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李光洪也倒在了工程建設上。李光洪利用職務之便,為建筑商謀取利益,受賄148萬元,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并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李光洪在剖析自己由要求上進到腐敗變質的蛻化過程時,直指他的直接上司黃淳。他說:“任命單位一把手要嚴格把關,對有問題或有問題反映的人員絕不可用,如果用了,遲早會出問題,同時會連累一個班子、一個單位?!?/p>
2月10日,常德市委常委會在聽取黃淳案專題匯報時,市委書記王群要求公安系統一定要以此為契機深入整改,以案釋紀,起到警示教育作用。2月下旬,常德市公安局黨委、安鄉縣公安局黨委、澧縣公安局黨委將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落實市委相關工作要求。而要修復這一案件對安鄉縣公安系統造成的惡劣政治生態,恢復當地老百姓對公安干警的信心,接下來要做的工作還很多。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黃淳 安鄉縣 縣公安局 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