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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0個“課堂直播”下線 平臺:老師應分享給特定人群看
律師:家長“不必然”有權代替孩子做出決定
在一家網(wǎng)絡平臺4月25日發(fā)起的一項調查中,超過50%的網(wǎng)友“支持學校課堂、宿舍直播”,認為這“有利于督促學生遵守紀律,家長也可看到孩子成長的點滴”,僅有30%的人明確反對。
“糊涂?!本┖猓ㄉ虾#┞蓭熓聞账呒壓匣锶?、前資深檢察官鄧學平律師對此感到不可思議。在他看來,除了明星秀或者做節(jié)目,很少有人愿意生活在監(jiān)控探頭之下,被動的將自己的一舉一動公之于眾,讓人在網(wǎng)絡上隨意點擊觀看。
“即便采取一人一邀請碼的方式,哪怕一個人沒有同意或授權,鏡頭中就不能出現(xiàn)與他相關的內容?!编噷W平4月25日下午告訴澎湃新聞,從法律層面講,如果沒有征得同意或者獲得授權,這些學校的直播行為輕則涉嫌民事侵權,重則涉嫌行政違法。
“這里所說的‘同意或授權’必須是出現(xiàn)在鏡頭中的每個人的有效授權?!编噷W平認為,這也就是說,除了學校沒有權力做出“同意或授權”的決定,部分家長也不能代替其他的家長做出“同意或授權”的決定。
“在處置包括個人隱私在內的相關人格權利時,即便是家長也‘不必然’有權代替孩子做出決定?!编噷W平稱,我國《民法總則》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未成年人的監(jiān)護人履行監(jiān)護職責,在作出與被監(jiān)護人利益有關的決定時,應當根據(jù)被監(jiān)護人的年齡和智力狀況,尊重被監(jiān)護人的真實意愿。可見,家長作為監(jiān)護人在處置相關權利時如果侵害到了孩子的隱私權,法律上已經(jīng)設置了相應的救濟程序?!?/p>
“也許有人說,課堂本來就是公開的,學生在學校上課沒什么好保密的。甚至有家長主張通過監(jiān)控直播監(jiān)督孩子,矯正孩子課堂上的不端行為。其實,這些說法在法律層面并不完全成立。”鄧學平說,隱私是一個動態(tài)和分層的概念,場景不同、權利人的主觀心態(tài)不同,隱私權的保護程度也會不同。在局外人看來“沒什么”的事情,當事人自身卻可能賦予其非常多的隱私內涵。更何況,隱私權只是人格權的一項內容,并非人格權的全部。
鄧學平稱,宿舍是一個完全生活化的場所,有時會涉及到身體裸露,直播宿舍毫無疑問會侵犯孩子的隱私、傷害孩子的自尊。課堂相對宿舍雖然更為開放,但仍然是一個相對封閉的空間,不排除課堂上也會包含大量的隱私性信息。
“就算課堂上沒有任何個人隱私,將課堂內容在互聯(lián)網(wǎng)上公開直播也同樣會造成學生強烈的壓抑感和侵襲感,同樣會傷害孩子的獨立和自尊,而這同樣涉及到人格權的侵犯?!?/p>
“不少教育者,包括部分家長在內,天然認為孩子就該被置于看管的鏡頭下,而對于孩子的心靈呵護,則相當漠視。這樣的教育心態(tài)和教育模式之下,如何還能指望這些學生未來會獨立思考并具有健全人格?”鄧學平說。
編輯:梁霄
關鍵詞:課堂 直播 分享 特定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