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政聲·政情>推薦 推薦
新《電商法》正式實施 代購也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
影響2:刪差評刷好評面臨罰款
在電商購物,“商品評價”是許多買家非常看重的一點。“一般我會看‘買家秀’和追加評論,如果評論好的話就毫不猶豫下手了;但商家說得再好,要是有差評,我也不會買。”經常網購的孫女士對北青報記者表示。
以往為了一個“好評”,賣家會大費周章,比如“超過50字評論加3張圖好評加店主好友可以立即返現2元,追加評論后再返3元紅包”。而為了刪除一個“差評”,有的店家會打“奪命連環電話”,威脅買家修改中差評,有平臺還可以刪除、隱匿中差評,有時消費者為了避免麻煩往往無法給出客觀評價。
新《電商法》出臺,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不得刪除消費者對其平臺內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的評價;同時法律還規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信用評價制度,公示信用評價規則,為消費者提供對平臺內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進行評價的途徑,否則可能被處以最高50萬元的罰款。
影響3:捆綁搭售必須明示
捆綁搭售是一些OTA電商機構的“套路”,比如在購買飛機票時,默認被捆綁各類保險、接送機券、酒店優惠券、門票紅包等。
有消費者表示此前在購票時經常被“搭售”:“本來是沖著特價票去的,結果一個不留意就被默認勾選了一堆附加選項,平臺解釋是跟特價票捆綁的,不能單獨購買特價票,真是吃了啞巴虧。”
今后,這種搭售也要被禁止了。“電子商務經營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不得將搭售商品或者服務作為默認同意的選項。”
《電商法》規定,違反者將被處以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編輯:王麗鑫
關鍵詞:電商法 代購 電子商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