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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中院召開“聚焦家庭建設 聚力家事審判”新聞發布會
離婚案件男方存在婚外情或家庭暴力占比60%以上5月15日為“國際家庭日”。5月14日上午,北京一中院召開了“聚焦家庭建設 聚力家事審判”新聞發布會。據介紹,近五年,北京一中院審結各類家事案件4031件,收案量呈逐年上升趨勢,其中以離婚糾紛及繼承糾紛占比最為突出。
北京一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馬來客說,五年來,共審結的各類家事案件中,案由涉及離婚糾紛、離婚后財產糾紛、分家析產糾紛、繼承糾紛、贍養糾紛、婚約財產糾紛等。其中審結離婚糾紛1184件,占比29.4%;離婚后財產糾紛404件,占比10%;繼承糾紛1135件,占比28%;分家析產糾紛472件,占比12%。
北京一中院副院長單國鈞表示,據統計,審結的離婚案件中,有4成以上當事人主張對方存在家庭暴力或婚外情、婚外同居等情形。其中,女方主張男方存在婚外情或者家庭暴力的比例占到60%以上,客觀上反映出女性在感情生活中仍然處于相對弱勢的地位。為此,一中院嚴格依照法律規定的照顧女方權益和無過錯方原則,結合個案情況,在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經濟幫助、損害賠償等方面對婦女權益進行有效保護。一是堅持家庭暴力零容忍,強化法官職權干預職能。適當擴大法官依職權調查取證范圍,破解當事人在家暴虐待等方面的舉證困難。審理案件發現有持續性家暴事實或可能面臨家暴危險的,及時釋明并指導當事人依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二是持續聚焦夫妻共債問題,避免離婚“被負債”現象發生。三是統籌保護婦女人格、身份、財產利益免受侵犯。準確適用離婚損害賠償制度,堅持對違背夫妻忠實義務行為予以懲戒,切實保護一方的配偶權。準確適用離婚破裂條件,堅持情理法共融的身份保護途徑。如一中院審理的一起離婚糾紛中,女方為了孕育后代,多次嘗試試管嬰兒技術輔助生育,但均失敗。其后女方再度自然受孕,因胎兒健康問題終止妊娠。隨后男方向法院起訴離婚,女方堅決不同意離婚,并提交病例,顯示其存在精神異常癥狀且有自殺傾向。北京一中院充分考慮女方實際情況,認為其不宜在短期內經受喪子、離婚之重大情感打擊,故駁回了男方要求離婚的訴請。
編輯:王慧文
關鍵詞:離婚 糾紛 案件 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