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的黎周和20歲的羅雙在達到法定婚齡后領到了結婚證,然后在家補辦了酒席,兩人已經有一個3歲大的兒子。2014年11月2日,早晨五點,“新郎”黎周便從勐拉鄉蕎菜坪村來到新勐村迎娶“新娘”。根據當地風俗,男方要將新娘娶到自家的村子,辦桌酒才算娶親。
編輯:于瑋琳
關鍵詞:早婚縣 離婚 留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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