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代行人大職權到回歸政協本位
1949年9月召開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制定的共同綱領,確定了新中國的政權制度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由此開始逐步向實行這一制度過渡...... [詳細]
人民政協入憲的歷史沿革
1982年1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四部憲法首次將人民政協的性質、作用鄭重地載入憲法序言,第一次為人民政協的合法存在和作為提供了根本大法的保證...... [詳細]
專門委員會的發展
人民政協專門委員會是在常務委員會議和主席會議領導下的工作機構,是政協廣泛聯系委員和各界人士的橋梁和紐帶,是把政協委員的個體優勢轉化為政協工作整體優勢的重要載體...... [詳細]
界別建設的發展歷程
界別是人民政協產生、存在和發展的組織基礎。通過界別履行職能、發揮作用既是人民政協的顯著特色,也是其獨特的優勢...... [詳細]
從一個“是”到三個“是”
人民政協性質的規定,并不是人民政協一成立就確定下來的,而是經歷了從一個“是”,到兩個“是”,再到三個“是”的過程...... [詳細]
人民政協提案工作的發展歷程
1950年6月,第一屆全國政協二次全委會開始了提案工作。1951年政協一屆三次會議,開始設立了提案審查委員會。從這次大會起,對提案有一個新的規定:提案人不用附署,一個人也可以提提案。從此...... [詳細]
職能:從一項到三項
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是人民政協的主要職能。這一職能體現了人民政協的性質和特點,是人民政協區別于外國議會和國內其他政治組織的重要標志...... [詳細]
人民政協理論的確立和深化
改革開放之后,關于人民政協的理論研究就已經開始,但是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包括一些多年從事統戰、政協工作的同志,對人民政協有無相對獨立、自成體系的理論作指導這個問題存在爭議...... [詳細]
社情民意工作的發展脈絡
人民政協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是一項新生事物,自1994年提出后,20年來,在制度建設上不斷完善,為人民政協開展社情民意工作奠定了穩固的基礎...... [詳細]
五大任務到八大經常性工作
人民政協經常性工作是指政協全體會議和常委會議閉會期間,組織委員開展的各項工作和活動,是政協經常性地履行職能、發揮作用的重要方式...... [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