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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行政綜合執法體制改革 寧波政協提出有效對策
寧波市政協聚焦行政綜合執法體制機制改革
提出深化行政綜合執法有效對策
本報訊(記者鮑蔓華)近日,寧波市政協召開十四屆十三次常委會議,委員們著重就加強行政綜合執法若干問題與副市長王劍侯、有關部門負責人進行專題協商。10月13日,市政協將常委會議形成的意見建議報送市政府供決策參考。委員們提出的多條建議將助力城市管理行政綜合執法體制改革向前推進。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利益組合關系的日益復雜,交叉性經濟社會事務的不斷涌現,對政府行政執法管理提出了越來越高的要求,多頭執法或推諉執法等問題已成為當前人民群眾反映較多的問題。寧波市政協從5月起就啟動了該課題的研究,力求通過調研了解掌握寧波行政綜合執法的現狀,提出深化行政綜合執法的有效對策。
在深化行政綜合執法體制機制改革方面,針對執法主體不夠權威的問題,市政協建議探索行政綜合執法體制架構,提出三種模式即大部制執法體制加綜合執法與城管合署辦公;大部制執法體制加新設獨立綜合執法機構體制和由若干大部制行政執法體制加上歸并公安行政綜合執法體制模式。從執法效能和今后發展趨勢看,調研組建議第三種模式。
加強行政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是做好行政綜合執法工作的根本保證。為建設一支正規化、專業化的高素質行政綜合執法隊伍,調研組建議:重新核定編制,充實執法力量。按常住人口的萬分之六比例重新核定編制,需增加的綜合執法人員可通過以下兩條途徑逐步配備到位。首先是人員和編制隨事轉。其次是公開招錄。
北侖區在2013年1月1日率先實施綜合行政執法體制。一年多過去了,這項改革究竟如何?基層的行政綜合執法的體制機制還有哪些方面亟待完善?常委會議上,這個話題也引起委員的熱議。針對行政綜合執法剛性不足、劃轉職能有調整空間、管理與執法銜接不夠順暢、基層執法力量仍然不足等在改革試點中發現的問題,委員們給出三個方案:將行政綜合執法歸口公安部門;單獨組建行政綜合執法局;進一步提升現行模式執法水平,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加強要素保障,適時調整執法事項。
編輯:楊雅婷
關鍵詞:執法 綜合 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