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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協是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安排
——訪全國政協委員,吉林省政協主席江澤林
江澤林
人民政協網3月5日電 (本報記者 高 峰)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協商民主深深嵌入了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全過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吉林省政協主席江澤林接受人民政協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人民政協作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通過選舉以外的制度和方式,參與民主運行的每一個環節和民主覆蓋的每一個領域,貫通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各個環節,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實現渠道。
江澤林說,人民政協作為我國基本政治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組織形式,是政治制度上的偉大創造。它實現了馬克思主義民主政治的創新性發展,揭示了民主真諦,提升了民主品質,為協商民主提供了專業化的嶄新平臺;實現了中國優秀傳統文化的創造性轉化,通過對“兼容并蓄”“求同存異”“執兩用中”“天下為公”“明明德、明大德”等傳統文化理念的繼承與超越。在制度上為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提供地位平等、渠道暢通的政治參與機會;實現了對人類文明進步的獨創性貢獻,通過規范科學的合作型政黨關系,為推動團結、民主與科學的結合,促進活力與和諧的統一,弘揚全人類共同價值提供嶄新的實踐載體,是中國共產黨人創造的人類社會文明新形態。
江澤林表示,專門協商機構的性質定位蘊含著共識型民主政治理念,標志著“兩會式”民主成熟定型。在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的實踐中,“兩會式”民主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形態。專門協商機構以一套高效開展協商民主的工作方式與流程機制,涵蓋協商的參加范圍、討論原則、基本程序、交流方式等方面,擔負起專門性協商職責,將不同層次、不同利益訴求的社會成員囊括其中,使各界別獲得各抒己見的平臺,實現人民內部各方面廣泛協商,形成最大政治合力。
江澤林告訴記者,為適應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推進人民政協理論創新、制度創新、工作創新,推動實現廣泛有效的人民民主,吉林省政協在全國政協辦公廳、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于去年7月成立了人民政協理論研究中心,今年2月獲批創刊出版《協商治理研究》,致力打造政協理論人才培養、陣地建設、學術座談、重要課題研究、重大專題研究、基層政協典型案例分析、協商案例提升示范等“七位一體”的新時代人民政協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高地,助力人民政協理論與實踐不斷創新發展。
編輯:李京
關鍵詞:人民政協 民主 協商